各設區(qū)市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群工作部,省直有關單位,試點龍頭企業(yè):
為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工程技術人員輕紡專業(yè)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及對象
凡在我省企事業(yè)單位中直接從事造紙、紡織、化纖、絲綢、印染、食品、制糖、制鹽、日用化工、日用輕工、輕紡機械維護與修理等專業(yè)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符合閩工信職改〔2023〕19號文件規(guī)定的條件,均可申報評審。
在閩臺灣地區(qū)居民可根據《關于開展在閩臺灣地區(qū)居民工程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試點工作的通知》(閩人發(fā)〔2008〕70號)文件規(guī)定的條件,自主申報評審。
二、申報材料及有關要求
(一)各設區(qū)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省直有關廳(局、總公司)職改辦或試點龍頭企業(yè)評審委托函1份(縣屬單位的參評人員須注明)。
(二)《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A4紙雙面打印,復印件無效。
(三)《申報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 一式30份(一律用A3復印紙297×420 mm打?。?,每份均需加蓋所在單位具有法人資格的公章。
(四)佐證材料復印件(一式一份):1.身份證,注明聯系電話;2.現任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3.相關專業(yè)最高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材料(2002年后在國內取得并在教育部學信網能正常查詢到學歷、學位證書信息的,可只提供證書號碼;在國外取得的學歷、學位應提供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認證證明。在職學習取得本科以上學歷的,須提供各前置學歷證書并在相關表格中注明);4.現任專業(yè)技術職務聘書或能體現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聘用合同;5.任現職以來近5個年度(2019-2023)專業(yè)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各1份,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一律使用放入檔案中的年度考核表復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復印件請用A4紙復印,加蓋委托單位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帶原件備查。
(五)任現職稱以來獨立發(fā)表的專業(yè)技術論文1篇作為代表作(其中:縣屬企事業(yè)單位的申報對象可提供1篇未經發(fā)表、但獨立撰寫具備相當水平的論文或者專業(yè)技術工作總結):刊物原件1份,代表作復印件一式2份,復印件不體現作者單位與姓名、不蓋章。
對符合閩工信職改〔2023〕19號文件學歷破格條件第(1)條的申報對象,若以論文為條件申報的,須提交4篇正式發(fā)表的專業(yè)技術論文,并選2篇為代表作參評。
1.論文必須是聘任現職稱后,公開發(fā)表在正式出版發(fā)行的省級以上本行業(yè)刊物或大學本科學校主辦的學術刊物上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本專業(yè)論文,論文內容必須與申報專業(yè)及從事的專業(yè)技術工作一致,且結合申報者本人工作實踐的具體內容。
2.所發(fā)表的刊物須有CN或ISSN刊號的正規(guī)刊物,且提供國家新聞出版署查詢認證結果(查詢途徑:國家新聞出版署→從業(yè)機構和產品查詢→期刊/期刊社→查看詳細并打?。╤ttps://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發(fā)表在增刊、套刊、電子刊和一號多刊等刊物上的論文一律不予認可,刊用證明一律不收。
3.所申報的論文須經中國知網官網查詢認證結果(查詢途徑:中國知網→輸入論文提名檢索→點擊提名查看詳細信息并打?。?a >http://www.cnki.net/),查詢結果輸出打印后,附在送審代表作復印件后面。我們會對論文的重復率進行隨機抽查檢測,檢測結果提交評委會參考。
(六)體現在評審表或簡明表中反映本人專業(yè)技術水平、能力、業(yè)績、貢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其中,應包含至少兩項在任職期間擔任過本專業(yè)的項目或技術負責人(應體現本人姓名)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復印件。
(七)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科技人員職稱評價改革的若干意見》(閩政辦〔2016〕1號)文件中有關論文補充規(guī)定的人員,應列明符合的條款和具體項目、獎項與論文的替代關系。
(八)破格申報者應符合閩工信職改〔2023〕19號文件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將符合破格條件的有關證明材料單獨裝訂成冊,同時在簡明表備注欄注明符合破格晉升條件的哪一條款。
(九)符合《關于支持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專業(yè)技術人才職業(yè)貫通發(fā)展的通知》(閩人發(fā)〔2019〕2號)文件規(guī)定的高技能人才申報時,應在《評審表》《簡明表》中注明情況、專業(yè)及證書號,資格證書應能在國家職業(yè)資格工作網(http://www.osta.org.cn/)查詢,并附查詢結果。
(十)將申報材料刻錄成光盤一并提交,光盤內容至少應含有:申請備案表、評審表、簡明表和原件掃描件等,其中原件掃描件包括:委托評審函、身份證、現任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相關專業(yè)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及認證材料、業(yè)績證明材料(至少要有兩項體現負責人業(yè)績材料中含有項目名稱及參評人姓名和單位蓋章的掃描頁)。
以上申報材料的復印件(除論文外)均需與原件核對,逐項簽署核對人姓名和審查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上級主管單位職改辦或人事部門查驗原件,加蓋上級主管單位職改辦或者人事部門公章確認。報送材料應齊全,并將報送材料清單貼在材料袋上,材料清單上請標明申報專業(yè)、人員姓名、聯系電話、所在單位、評審委托單位等信息。試點龍頭企業(yè)可參照省管企業(yè),由本單位蓋章后直接向輕紡職改辦提交。
三、申報程序
本次申報采用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相結合,具體如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網址:http://220.160.52.235:9080(推薦使用谷歌瀏覽器或者360安全瀏覽器極速模式)。
2.申報流程:申報人員按照《福建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系統(tǒng)操作手冊—個人申報》《福建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系統(tǒng)操作手冊—個人業(yè)績庫》進行申報,提前做好申報材料備份工作;用人單位按照《福建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系統(tǒng)操作手冊—用人單位》進行核驗;業(yè)務主管部門(含設區(qū)市行業(yè)主管部門和省直部門)按照《福建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系統(tǒng)操作手冊—業(yè)務主管部門和組建單位》進行審核。用人單位和業(yè)務主管部門等各相關單位應及時在系統(tǒng)中審核申報信息,對符合條件的予以上報。
3.操作手冊下載地址:http://220.160.52.235:9080/doc/福建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系統(tǒng)操作手冊.zip。常見問題及操作流程可至平臺首頁“政策文件”欄目查看。網上申報操作如遇技術問題,請聯系平臺技術服務工作人員,電話:19356504135,0591-87800113。如無法注冊或登錄"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請聯系福建省電子政務建設運營公司,電話:0591-62623959。
4.網絡申報分為“申報時間”、“審核時間”。請符合申報要求人員于申報截止時間前提交報名信息,用人單位和業(yè)務主管部門等各相關單位于審核截止時間前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審核上報。
(二)逐級現場審核
未經網上申報的材料,不予現場審核。
1.用人單位審核推薦。所有申報材料須本人誠信承諾并經所在單位審核確認并蓋章,用人單位審查后將申請人基本情況、申報評審、考核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在《評審表》中的“單位推薦意見”內注明:“經公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實無異議,符合申報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同意推薦?!?b>對提交的復印件須與原件核對,逐項簽署核對人姓名和審查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2.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審核推薦。評審材料須經廳(局)、總公司、龍頭企業(yè)或設區(qū)市職改辦現場審核(審核時間由上述單位自行確定),并在評審表“呈報單位意見欄”簽注推薦意見并蓋章。
3.省輕紡公司職改辦現場審核。對申報材料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需要補件的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內一次性補齊,逾期未補充完善的,視為放棄申報。
四、申報時間及審核地點
網絡申報時間:2024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網絡審核時間:2024年7月15日至9月15日(上班時間)
現場交件時間:2024年8月10日至8月31日(上班時間)
審核單位:福建省輕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職改辦
審核地點:福州市鼓樓區(qū)省府路1號金皇大廈17層人力
資源部
聯 系 人:林靈
聯系電話:0591-87552340
五、答辯考核
(一)根據《關于印發(fā)〈福建省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答辯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閩人發(fā)〔2011〕78號)規(guī)定,凡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均需參加答辯考核,答辯對象應準時到場,未參加答辯者,視為自動放棄申報,其申報材料不提交評委會評審。
(二)答辯考核內容,見閩人發(fā)〔2011〕78號文(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下載)。
(三)答辯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項
(一)任職年限(含業(yè)績、論文等材料)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二)申報表格可在網址: http://220.160.52.235:9080 對應通知欄目下載。
(三)根據省政府有關高等院校、中職校(含技校)、省屬科研機構等單位“評聘合一”的規(guī)定,凡我省上述單位申報參評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應提供相關空崗證明。
(四)往年評審未通過人員再次申報時,所提交的申報材料中應補充新的業(yè)績和論文材料,未補充新業(yè)績和論文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其申報資格,2年內不得申報。已評審確認任職資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撤銷其任職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請按本文件要求認真準備申報材料,申報材料請用完好的文件盒裝袋,并將材料清單貼在文件盒上,申報材料不全和不規(guī)范、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程序申報的、其他不符合規(guī)定申報條件的不予受理。
(七)請于評審結束后2個月內聯系省輕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職改辦領回申報材料,否則視為同意代為銷毀處置。
福建省輕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福建省職稱改革工作
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辦公室
2024年7月5日
附件
申報輕紡專業(yè)高級職務任職資格材料清單
姓 名: 申報專業(yè): 聯系電話: 工作單位: 委托單位: 時 間:
序 號 |
材 料 項 目 |
應送材料份數 |
高級 |
||
1 |
委托評審函、申報信息匯總表 |
1 |
2 |
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
3 |
3 |
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 |
30 |
4 |
1)身份證復印件(注明聯系電話、郵箱) |
1 |
2)現專業(yè)職務資格證書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復印件 |
1 |
|
3)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
1 |
|
4)現專業(yè)職務聘書或聘任文件復印件 |
1 |
|
5)近五個年度個人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
1 |
|
5 |
送鑒定論文(復印件隱去姓名、單位,不蓋章;破格申報的按文件要求提供;附中國知音網查詢論文認證結果) |
原件1,復印件2 |
6 |
提交簡明表中業(yè)績證明材料復印件(原件備查) |
根據文件要求提供 |
7 |
破格申報人員,提供破格證明材料 |
根據文件要求提供 |
8 |
其他補充材料 |
結合自身情況提供 |
9 |
材料光盤 |
1 |
備注 |
1.簡明表、審批表、備案表等可登陸福建省工信廳網站(http://gxt.fujian.gov.cn/)下載。 2.評審表、業(yè)務工作報告、年度考核表、論文復印件等一律用A4雙面打印(復?。辉u審簡明表用A3紙打印。 3.按清單準備申報材料,用完好的文件盒裝袋,并將清單貼在檔案袋上。 |